涉外婚姻家事律师(知名涉外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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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家事律师,也被称为知名涉外婚姻律师,是指在涉及跨国婚姻和家庭事务中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律师。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涉外婚姻问题在许多国家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因此涉外婚姻家事律师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涉外婚姻家事律师的职责是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代理服务,以解决涉及不同国籍、不同文化背景的夫妻或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他们的主要工作包括处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权争议、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等问题。

涉外婚姻家事律师需要了解和熟悉国际法、国际私法和涉外婚姻法律规定。他们需要了解不同国家的婚姻法、离婚法和家庭法,并在需要时提供有关法律条文和案例法的解释。他们还需要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和习俗,以确保在处理案件时考虑到这些因素。

涉外婚姻家事律师需要具备较高的语言能力。由于涉及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律师需要能够与他们进行沟通和交流。他们需要能够熟练运用英语、法语、德语等外语,并在需要时提供口译和书面翻译服务。良好的语言能力有助于建立和维护国际客户关系,并确保客户的需求得到满足。

涉外婚姻家事律师还需要具备解决纠纷的能力。他们需要具备调解、谈判和诉讼等解决纠纷的技巧和策略。涉外婚姻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制度,所以律师需要能够在不同法律环境下为客户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涉外婚姻家事律师在实践中面临许多挑战和困难。他们需要处理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律程序,这可能会导致复杂的案件处理过程。涉外婚姻案件往往涉及国际司法合作和国际执法机构的介入,这也增加了律师的工作难度。

涉外婚姻家事律师的工作也带来了很多成就感。他们能够帮助当事人解决复杂的婚姻和家庭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的工作不仅在法律上有意义,也在促进跨国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方面做出了贡献。

涉外婚姻家事律师是在涉及跨国婚姻和家庭事务方面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律师。他们通过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代理服务,解决涉外婚姻纠纷,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管面临许多挑战,但涉外婚姻家事律师的工作对促进国际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涉外婚姻家事律师(知名涉外婚姻律师)

你如果要买房子,当然可以,你要保证你个人的财产离异,只有连个办法1、婚前财产公证2、以移民为由申请+购房产韩国没有详细的法律分类,所有的都要在民法里面找我把和婚姻相关的法律条文给你,希望对你有帮助!韩国并无单行法律,而是规定在民法典中。韩国的人口政策却施行对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家庭给予各种特殊优惠待遇的制度。1、订婚:韩国的民法却有关于订婚的规定。即,规定男18周岁,女16周岁就可以经父母同意订婚或结婚。(韩国民法第807条)成年人可以自由订婚或结婚。订婚之后法律上不能强制结婚。但是解除婚约的时候,有过错一方要对相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韩国民法第806条)2、结婚: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18周岁,女16周岁;重婚不是无效婚姻事由,而是可撤销婚姻事由。韩国民法还规定8亲等以内的亲属之间和一定范围内的姻亲之间也禁止结婚。禁婚范围比中国广得多。疾病不是禁婚事由,但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结婚的,可以为可撤销婚姻事由。韩国规定,结婚登记时,不要求结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的父母、朋友或第三人可以代替当事人提交书面文件申请结婚就可以。婚姻登记机关只对书面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且不发给结婚证书。在这一点上与中国的规定是不同的。3、婚姻的无效及撤销:韩国民法规定下列婚姻无效:①当事人之间无结婚意愿;②直系血亲之间或8亲等以内旁系血亲之间及与其配偶有亲属关系或曾有过亲属关系的人;③直系姻亲之间或与夫的8亲等以内的血亲有姻亲关系或曾有过姻亲关系的人(婚姻法第815条)。另外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可以撤销:一定亲属之间的婚姻(韩国民法第809条第2款);未达结婚年龄;重婚;结婚时不知道对方患有不能持续婚姻关系的恶性疾病(赌博、酒精中毒、艾滋病患者等);因欺诈或受胁迫而作出结婚意思表示的(韩国民法第816条)。婚姻关系被撤销之后,不具有溯及力(韩国民法第824条)。婚姻撤销判决做出之后婚姻关系就解除。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时候,无过错一方就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婚姻撤销的时候,与离婚时一样有财产分割请求权(韩国家事诉讼法第2条第1款E类事件4号)。婚姻撤销请求权的行使具有时效性。因受欺诈、受胁迫而结婚请求撤销的,从知道受欺诈或摆脱胁迫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行使请求权,请求权就会消灭(韩国民法第823条);因一方患有恶疾或因其他重大事由撤销婚姻的,从知道重大事由之日起超过六个月,请求权就消灭(韩国民法第822条);可撤销的近亲婚姻,如果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已生育子女的,撤销请求权就消灭(民法第820条)。韩国民法对婚姻撤销有特别的规定。即,女性自婚姻关系结束之日起未经六个月就不得再婚(韩国民法第811条)。民法规定了所谓再婚禁止期限,违反此项规定者,就属于可撤销婚姻。4、婚姻的效力:(a_)父母子女关系韩国民法规定子女原则上随父姓。在韩国,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消灭。在韩国,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嫡母庶子女之间不属父母子女关系,而属于姻亲关系。(b)婚姻财产上的效力(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约定。韩国民法第829条第1款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就可以约定财产关系,并应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根据非诉讼事件程序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登记才可以对抗第三人。即应在主管登记部门的夫妻财产约定登记簿上登记。而中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婚姻成立之后亦可签订夫妻财产协议。5、法定夫妻财产制:韩国民法规定,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特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不能确定以谁的名义取得的,推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韩国民法第830条,第83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名义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特有财产,所有权人有权自己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别产制,韩国民法第831条)。这个条款规定就有问题。因为在韩国专业家庭主妇,即不参加社会工作,专门从事家务劳动的主妇占多数,所以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可能以自己的名义取得财产。其结果就有现行夫妻财产制不能反映女性家务劳动财产价值的批判。这对于妻子,即女性带来不利的后果,所以一直以来对夫妻财产制有诸多争论。去年9月,向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夫妻财产制的民法修订案。此修订案中提出:不管是哪一方名义下的财产,只要涉及到居住房屋或与其有关的财产权,夫妻一方均不得单方面地处分。如果一方任意处分或欲处分居住房屋或与其有关的财产,虽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也可以请求分割财产。如此,主张将现有的夫妻别产制修订为共有制方向。6、离婚制度:(1)协议离婚韩国民法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离婚合意,就先到家庭法院取得关于离婚合意的离婚意思确认证。近年来由于离婚率的上升,有关部门正考虑法院在发给确认证之前,为使当事人慎重考虑,规定当事人重新考虑的离婚熟虑期间,或者令其到咨询机构接受咨询等程序,所以离婚程序将会变得繁琐。从法院接收离婚意思确认证之后,持着此确认证就可以进行离婚申请。离婚申请当事人可以不亲自到场,他人可以代理申请。受理离婚申请的机关不做实质性审查,只做书面文件是否俱全等形式审查之后就受理离婚申请,而且离婚自从就成立。(2)调解及判决离婚:韩国,如果关于离婚不能达成协议就向家庭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先将案件送到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家事诉讼法第50条)。调解委员会以审判员为调解委员长,由教授、心理学专家或医生等社会著名人士三人至四人组成。韩国民法规定的离婚请求事由包括:①配偶有不正当行为的;②配偶一方恶意遗弃另一方的;③从配偶及其直系尊亲属受到严重不当待遇的;④自己的直系尊亲属受到配偶严重不当待遇的;⑤配偶下落不明满三年以上者;⑥其他难以维系婚姻关系的重大事由。其他难以维系婚姻的重大事由包括配偶的犯罪行为、严重的酒精中毒、麻药中毒等,有的时候还包括性无能等情形。单纯感情破裂或分居不能为离婚事由。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判决离婚。(3)离婚的效力:(a)离婚财产分割请求权根据韩国法律规定,财产不管是以哪一方的名义享有,都要根据对婚姻生活所取得财产的贡献程度而清算财产为其宗旨,因此不采取“照顾妇女、子女权益的原则”。即,对于共有财产,当然根据所持份额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努力取得的婚姻关系存续中的财产,虽然是男方名义下的财产,但也应认可女方家务劳动的贡献。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管是否为单独财产,都要进行分割。具体分割,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由家庭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法院决定。财产分割,根据双方协力取得财产的数额及其他情形而决定分割的数额与方法(韩国第839条2之第2款)。法院根据这样抽象的原则标准予以判决。财产分割请求权自离婚之日起过二年,就会消灭(韩国民法第839条2之第3款)。(b)生活扶助(Alimony)韩国民法并无类似离婚后经济上的扶助制度规定。(c)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时,配偶一方有权向有过错的另一方提出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韩国民法第843条、第806条)。7、婚姻法和关于家庭暴力的规定:韩国关于家庭暴力有两部特别法。第一是关于家庭暴力犯罪处罚的法律和预防家庭暴力特别法。如果实施了家庭暴力,虽然在法定离婚事由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因对配偶的不当待遇等,也会成为离婚事由。如果构成不法行为,就产生因不法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因此而离婚,就当然产生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对于家庭暴力的刑事处罚,因为可以依据关于家庭暴力处罚等的法律及一般刑法,所以没有必要在民法中再规定。中国婚姻法既规定家庭暴力的相关情形,同时也规定其刑事制裁及追诉程序。可以理解为这是婚姻法和刑法的交叉规定、婚姻法和刑法的未分化现象。

涉外婚姻律师费用

一、律师代理费分三种收费方式:(1)按件收费。对于一些没有标的额的案件和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通常按件收费。(2)按标的额收费,根据司法局、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方式,按标的额收费呈现阶梯状,比如10万以下部分一个收费标准,10-50万部分一个标准.以此类推,然后根据所委托案件标的额分不同部分收费,最后叠加。以上两种收费方式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规定不同,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标准执行。(3)风险代理。风险代理分两种,一种全风险代理,委托之处不收取代理费用,案件胜诉或执行款到账后结算,具体根据双方协议规定执行。代理费通常为标的额的20%-30%;另一种半风险代理,即委托之时收取部分费用,案件胜诉或执行完毕之时依约定比例收取剩余部分代理费,这种代理方式比照全风险代理收费比例较小

律师的收费是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具体标准由各省物价部门制定。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律师费用一般是怎么收取的1、按件收费收取(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2、民事案件收费(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4)一审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5)一审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6)一审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3、刑事案件收费(1)侦查阶段:6000元-18000元人民币;(2)审查起诉阶段:6000元-30000元人民币;(3)审判阶段:8000元-50000元人民币;(4)代理刑事自诉:6000元-60000元之间;(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律师费收费标准如下:

1.

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2.

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1.刑事: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等等。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费是指律师向法律事务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律师不能私自收取委托人的其它费用,律师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请律师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不过具体需要多少还要跟律师协商,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知名涉外婚姻律师

涉外律师指拥有律师执业执业资格,主要以涉外诉讼或仲裁和涉外非诉讼法律服务为主的律师。

涉外律师需要熟练掌握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并通晓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知识,同时又具有良好的外语表达能力。

目前中国的高端涉外法律人才根本不足以应付日益紧缺的需求,至少需要5倍于现在的人才规模才能缓解紧缺的现状。我国的律师从整体上讲,由于历史原因,专业程度还不高,尤其是涉外律师港湾,既懂专业又懂外语的“双科”律师更是凤毛麟角,因此就目前现状,中国律师总体上还缺乏在国际舞台上竞争的基本功底。大部分专家和律师都对中国涉外律师的前景非常看好。

涉外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涉外婚姻处理要遵循原则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专业涉外婚姻律师

一、涉外婚姻律师收费标准

1、法院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条例规定,离婚案件争议标的数额低于一万元的,法院会收取50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诉讼费。如果涉案金额在高于一万元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各地方标准不统一。立案时出于节省费用的考虑,有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就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2、起诉离婚律师费离婚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职业素养、专业知识等由双方来协商确定;北上广等发达地区离婚律师费相对较高,但律师与律师之间的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三、五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法源离婚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可作为郑州地区的参考收费标准。

3、汽车、房屋等固定资产评估费如果当事人双方对房屋价值存在异议,法院会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双方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汽车等的评估。双方当事人要在法院出示的几家评估机构中选择一家,若选择不能达成,则由法院组织双方抽签决定。评估机构的费用收取标准是根据房价走的。

4、时间成本如果先谈判、后诉讼离婚或直接诉讼离婚时间就难以确定。一般而言,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而后找律师与对方协商。折腾来折腾去,如果谈判没有进展,律师会建议到法院立案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国内离婚案件一般为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如果一审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一般会在很短的时间出判决。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的,法院可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为六个月。如果一审法院没有判离,六个月后再起诉,时间又要重新计算一回。诉讼期间,评估和鉴定所需时间都不包括在内。5、另外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简称“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诉讼(起诉)离婚律师费用基本上就那么多。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二、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3、双方当事人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以上就是为大家所分享的关于涉外婚姻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对于涉外婚姻也是有一定的规定,因为这类的婚姻比较特殊,是涉及两个国家的个法律所以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但是一般来说,涉外婚姻是需要根据男方的国家法律进行处理,希望大家有所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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