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假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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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 01: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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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假离婚”一说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的法官表示,人们常说的“假离婚”是指男女双方仍有夫妻感情但已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但离婚与否仅看双方有无办理离婚登记,办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所以法律上并无“假离婚”一说。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就必须按签订的离婚协议履行,不能以双方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履行离婚协议。且一旦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就属单身,均可自由与其他人登记结婚,而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双方即使约定何时复婚,该约定亦属无效。“‘假离婚’只是大家通常的说法,客观上是不存在的。”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游植龙表示,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假离婚的规定,如果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这个离婚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
离婚律师并不会为客户假离婚。离婚律师的职责是提供法律咨询和代表客户处理离婚程序,而不是鼓励或支持虚假离婚。离婚律师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需要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保持专业和诚信。他们会根据客户的情况和需求,提供合法的法律建议,帮助客户解决婚姻问题。如果客户提出了虚假离婚的要求,离婚律师有义务告知客户相关法律风险和后果,并可能选择退出代理或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离婚律师不会主动进行虚假离婚操作。
离婚律师的职责是代表客户处理离婚案件,帮助他们解决婚姻关系。他们会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起草离婚协议、代表客户出庭等服务。离婚律师应该遵守法律道德规范,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有些律师可能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考虑“假离婚”,这通常是指律师提供一些非法或不道德的建议或行为,以帮助客户避开法律约束或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并且可能导致律师受到处罚。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假离婚被认为是犯罪行为,包括虚假地宣称自己已经离婚或隐藏财产、欺诈等行为。律师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参与这样的活动。
大多数离婚律师会遵循法律道德规范,为客户提供合法的咨询和代理服务,而不会参与任何假离婚的行为。如果有可疑的律师行为,客户应该及时寻求其他法律专业人员的帮助。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您可以考虑起诉,但是是否构成重婚罪还不好下要看您能够掌握多少证据,实践中重婚罪不好举证,是否被判定为重婚罪要考虑具体情节等因素,但如果办理假的离婚证可能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就这个行为您可以考虑报案。如果对方有骗取您钱财的行为也要报警,考虑是否构成诈骗罪。如若上述的情形都无法主张,建议您赶快结束这段关系,不要让自己陷入到小三的不利局面中,不仅对您的名誉有损,情节严重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是涵盖了很多方面的,而且我们遇到的很多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都是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法律与日常生活有直接的关系,以下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1 如果为达到一种目的(购房、福利分房、逃避债务纠纷等)去办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处于离婚状态。如果一方出于另外的原因(如外遇)而不想复婚,那就变成了真离婚。无论是影视、文学作品还是现实生活中都有这样的例子。此时只能起诉,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领取离婚证的,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即时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法律认定离婚采取形式主义,只要双方领取了离婚证即为离婚,不论双方离婚原因和离婚后是否实际分居或分割财产。 二、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一方出轨法律上怎么认定? 上文说过,领取离婚证的男女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再具有夫妻关系,双方不再负担有忠诚义务,所以所说的“出轨”只是道德义务上的说法,法律不予认定出轨。 三、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假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存在两种情况: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发生的,财产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平均分割。共同所得的财产是指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四、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双方财产如何认定? 依据夫妻关系自离婚时正式解除,离婚之后双方各自收入均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依照离婚登记时双方的约定或递交婚姻登记机关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确定分割。 五、离婚后如何恢复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依据规定,离婚后恢复婚姻关系的方法仅只能再次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完成,这也是我国对于身份关系认定形式主义的又一体现。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2 假离婚后真离婚怎么办,可以挽救吗 很难了的。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案情简介] 小李和小红结婚了,由于两人收入都不错,想再买一套房作为投资用,但是由于他们所在城市采取限购政策,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房。两人听从“朋友”的建议,办理了“假离婚”。没想到,“假离婚”后房子还未买,小李却打算假戏真做,向小红提出正式分手,小红懵了…… [法律解读] 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此时的小红伤心欲绝,想着既然复婚无望,那就在财产分割上为自己做最大的争取。律师说,办理“假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情况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同居的。 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同居共同所得财产(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由于小红与小李“假离婚”后一直处于同居,两人又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所以很快便处理完毕了。 没想到,此时小红竟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第一时间告诉了小李,但小李心意已决。 可怜的小红只好独自承受,决心要生下孩子。但小红又担心孩子出生后会因“非婚生子女”而受到歧视。对此,“婚生”与“非婚生”享有同等权利 (一)、我国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享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 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3 夫妻假离婚有什么影响 “假离婚”之所以被称之为“假”,原因在于夫妻双方在目的达到后还要复婚。但人的意图犹如肚子里的蛔虫,哪里会想到有几条。实践中,不乏有夫妻一方是想真离婚,为了骗取对方的配合而假借名目办理离婚的情况出现,当对方满怀希望复婚时,没成想却遭到无情拒绝:对不起,结不结婚是自愿的,我不想跟你复婚。这没啥说的,现代社会秉持“婚姻自由”的原则,人家不想跟你复婚,还真是一点办法没有。 夫妻假离婚有法律保障吗 虚假婚姻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假离婚。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此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夫妻假离婚是什么意思 假离婚是指夫妻为了达到某种目标,比如分割财产、逃避债务等,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分割财产并办理离婚手续的行为。 假离婚为什么称之为“假”呢?这是夫妻并不是真心愿意离婚,而是为了某种目的,把离婚当作一种掩人耳目的方式。从实践中来看,绝大部分假离婚都是以达到非法目的为动力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假离婚这么一种说法,假离婚只不过是老百姓自己的说法。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假离婚也必须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 离婚有哪些方式 1、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 其一,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必备条件。 其二,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出适当的处理。 2,诉讼离婚 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假离婚”这个词相信大家并不陌生。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在无真实离婚意愿的情形下,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比如说为了取得购房资格、规避夫妻债务或者追求其他利益等,而合谋暂时“离婚”,等目的达成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便是我们常说的“假离婚”。 律师在此郑重强调: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假离婚”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
无论夫妻双方是否具有真实离婚的合意,只要夫妻双方依法办理离婚,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既然离婚是生效的,双方“假离婚”时在民政部门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是否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此有无相关规定呢?
今天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探讨下这个问题。
案例回顾:
王某与林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现均已成年。王某、林某于2016年签署《协议书》:X市X小区201号房屋、新购X市XX小区206房屋为王某、林某共同所有。王某、林某去办理离婚手续是为了方便X市X小区201号房屋的出售,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不做分割,是共同财产。
次日,双方登记离婚。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书》约定:XX市XX小区201号房屋归女方林某所有,归男方王某所有的共同财产为“无”;债权债务为“无”。
然而双方离婚后,男方王某不同意复婚,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坚决要求复婚,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主张此前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假的,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林某认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时间上晚于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其效力也应高于《协议书》,因此《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房产为林某离婚后的个人财产,不应重新进行分割。
对此,法院生效判决认定:
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就共同财产而言,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曾签订《协议书》明确约定两处房产均是二人共同财产,并解释说明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是为了方便出售XX市XX小区201号房屋,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不做分割。结合201号房出售及206号房购买时间,可以认定双方离婚的真实意图系获得离婚带来的经济利益,取得购房资格,故认定双方离婚协议约定的201号房屋是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而以该房屋售房款购买的206号房屋及剩余房款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结合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及过错程度等因素予以分割。 律师分析
:
为了获取某种利益而“假离婚”,虽然可能会帮你达到某种目的,但是法律上只有真离婚,没有“假离婚”。本案中,林某与王某共同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应认定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但双方在实施“假离婚”过程中,财产的分割并不一定是慎重考虑的结果。比如在本案中,双方为了获得购房资格而离婚,财产分割并不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思,甚至可能增加己方负担。
因此在一般实践中,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原则上是将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区分进行处理,尽管肯定了当事人协议离婚对身份关系处理的效力,但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协议效力应当满足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所以就财产分割问题,仍需对离婚协议中双方对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本案中,双方离婚前签订的《协议书》内容明确表达了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是虚假的,故法院最终认定201号房屋售房款购得的房屋以及盈余房款均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予分割。在具体分割时,仍应结合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过错、对婚姻的贡献等情况酌予确定分割的比例和数额。 对此,律师在此旗帜鲜明表态:
假离婚的坑,大家千万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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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重点需要注意!
第一,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有效
即使双方在离婚前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双方为“假离婚”,但只要领了离婚证,或者经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双方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就是真离婚。
第二,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
如果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该财产分割约定有效。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当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分割。并且主张“假离婚”并不能恢复夫妻关系,只能要求法院对财产重新进行分配。
第三,“假离婚”的风险
当事人很难通过事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来规避“假离婚”的不利后果,“假离婚”所隐藏的真实意思表示举证困难。 我们的团队在长沙处理了2000多起离婚纠纷,关于“假离婚”的闹剧我们见过太多了。
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 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所谓假离婚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的个人目的,为了实现规避房屋限购政策、逃避债务、多得房屋征收利益等选择假离婚。那么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怎么办? 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1 一、假离婚变成真离婚怎么办 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办理“假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情况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同居的。 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同居共同所得财产(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二、假离婚买房有什么风险 1、弄假成真是最大的风险 “婚姻是神圣的”早已是一种共识,近年来中国楼市中为了买房卖房而导致“离婚潮”频现,让婚姻丧失了神圣感。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一种“假离婚”,不影响夫妻情感和真实婚姻关系,但“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例子不胜枚举。 假离婚虽然是夫妻签虚假的离婚协议,但当事人觉得它是假的,法律可不这么认为。因为只要夫妻俩表示自愿离婚,对财产和子女等问题达成协议,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就是真实的,而且很难被撤销。这就是很多人弄假成真的原因所在。 2、“真离婚”之后可能会覆水难收 假离婚之前,夫妻俩通常都会承诺买了房就复婚。可一旦办完离婚手续后有人反悔,离婚基本上就已经到了覆水难收的境地。即使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配财产,但却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当初受到了胁迫或者欺骗,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三、单方面如何提出离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2 假离婚后真离婚怎么办,可以挽救吗 很难了的。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案情简介] 小李和小红结婚了,由于两人收入都不错,想再买一套房作为投资用,但是由于他们所在城市采取限购政策,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房。两人听从“朋友”的建议,办理了“假离婚”。没想到,“假离婚”后房子还未买,小李却打算假戏真做,向小红提出正式分手,小红懵了…… [法律解读] (一)、我国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享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 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3 “假离婚”为何成了真离婚? 律师解答: 人们常说的.“假离婚”是指男女双方仍有夫妻感情但已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但离婚与否仅看双方有无办理离婚登记,办理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在法律面前,只有真离婚,没有假离婚! 离婚作为身份关系变动的法律行为,具有既定力,无论其真实目的为何,除当事人重新缔结外,婚姻关系的解除不可逆转。“假离婚”只是民间的一种戏称,夫妻双方一旦领取了离婚证,婚姻关系立即解除。 对于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假离婚而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当由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处理撤销了离婚登记,收回离婚证后,人民法院才受理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现行的《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律师补充: 假离婚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假离婚登记;二是在人民法院达成假离婚协议。所谓夫妻双方协议好的“假离婚”,实则夫妻双方领到的是民政局盖章认定的离婚证。所以世界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有的“假离婚”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真离婚关系。 婚姻本来是法律为了保护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一旦“假离婚”,婚姻就失去了这层保障,所以不论夫妻是因何种理由或何种利益而采取“假离婚”,在法律层面来说,都是不可取的。 律师 婚姻非儿戏,离婚需谨慎!切勿为规避国家政策,或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律义务等商定“假离婚”!